商标被抢注以及域名被抢注, 这属于企业品牌保护工作中发生频率非常高的风险事件。如果情况发展到了遭遇抢注的程度, 企业方面将面临直接损失, 这种直接损失的内容包括品牌混淆现象的出现、线上流量遭受劫持行为、以及需要承担高额赎回成本等诸多方面。
在应对的核心路径这个问题上, 具体步骤应当是先对证据进行固定, 然后进入行政投诉环节或者司法诉讼环节, 接着处理域名争议仲裁事项也就是UDRP相关内容, 最后在必要时开展商业谈判以赎回权利。下面会从概念区分这一维度、维权路径这一维度、再加上预防措施这一维度, 来进行完整的说明。
商标抢注与域名抢注的本质区别
所谓商标抢注, 就是另外那些人, 在没有得到相关授权的前提下,把咱们这家企业早就在使用了商标 域名抢注, 可是却没有拿去注册的那些商标还有商号, 提前一步就提交了注册申请, 最后成功拿到了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这里面的法律依据呢, 其实就是《商标法》第三十二条里边的规定, 那里面说得很清楚, 在申请商标注册这个环节里面, 绝对不能够去损害到其他人本来就拥有的、在先已经确定的权利, 同时也不允许用那种不正当的手段, 抢先跑去注册那些被别人其实已经在用了, 而且还产生了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有别人抢先去把那些和企业品牌名称一样、或者和注册商标文字相同的域名给注册了, 他们这样做目的是为了能够抬高价格把它卖出去, 或者是为了进行恶意的使用, 在我国是实行那种先申请就先注册的域名注册原则的, 也就是说如果不去注册的话, 那你就不享有对这个域名的权利。
被抢注后的维权路径
商标遭遇到了被他人抢先注册的情况。
(1)关于异议程序, 如果已经被抢注的商标目前还处在初步审定公告期的阶段, 这个期限是三个月, 当事人可以按照《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异议申请。
(2)所谓的无效宣告这种情况是指, 如果有一个抢注的商标已经拿到了注册证书, 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条款, 向相关部门申请把那个已经被注册的商标给宣告为无效的。
(3)所谓的行政诉讼, 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对某个行政裁定表示不服的话, 那就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域名已经被其他人抢先注册完成了。
你必须依据国际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当中的那个叫UDRP的东西, 然后向相关的那家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去把投诉提交上去, 在这件事情上, 你需要同时满足三个要件, 第一点要求就是被投诉的那个域名与被投诉的那个人所有的商标要构成混淆, 第二点要求是那个域名被投诉人是不享有任何权利或者是合法利益的, 第三点要求是被投诉人在注册以及使用域名的这个过程中是具有恶意的。
预防措施:注册保护优于事后维权
(1)商标需要进行全类别的布局工作, 这包括要覆盖住核心业务所涉及的类别以及那些可能存在潜在扩展情况的类别, 同时要同步去注册那些具有防御性质的近似商标信息。
(2)域名实行多后缀注册策略, 这至少意味着要覆盖到.com、.cn、.net、.com.cn这些后缀, 并且还需要对相关同音、近形域名实施监控。
(3)建立品牌关键词清单, 在每个季度都去使用专业的监测平台进行冲突检索, 以便及时发现那些新增加的、企图抢注的申请。
(4)留存使用证据, 这个意思就是, 对于核心商标和域名的使用记录, 还有广告投放产生的截图, 以及合同凭证, 都要进行定期归档,这一系列操作的目的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是为了给所谓的在先使用维权提供相应的依据。
企业可以借助专业的商标域名监测工具来实现实时的警告。
大家能够通过这个网址去进行域名注册状态的查询工作, 也能够用来检索商标的申请进度以及相关的公告信息, 这样做的好处是在有不法分子想要强行注册商标的行为刚刚出现的时候, 企业就能马上介入来应对这种状况, 这样会大幅度地降低后面为了赎回域名而需要付出的成本。
商标以及域名它们是品牌资产的核心载体,建议企业把它们纳入到年度品牌资产管理工作的常态化里去商标 域名抢注, 做到注册在前、监控在先、维权有据, 从而从根本上压缩抢注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