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抢注这种行为, 它本身并不一定是违法的, 但是那种恶意的抢注, 还有批量注册然后转手卖出去赚钱的行为, 这已经明确规定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域名争议解决办法》里的那些规定。
如果在被抢注之后, 权利人想要把域名追回来, 可以通过协商回购、申请域名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这三条路来实现, 在这些路径里面, 仲裁的效率是最高的, 一般情况下最多只需要60天的时间, 就可以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了。
一、抢注行为的法律定性
域名抢注分为善意与恶意两类如何看待域名抢注行为,法律后果截然不同:
所谓的善意注册, 指的是那个注册域名的人, 跟这个域名本身, 是存在一种正当的利益上的关联的, 这种状况的一个例子就是企业把自己商标所对应的域名给抢注下来了, 或者啊媒体去注册那些被自己报道的对象的名字作为自己的那一种用于正常的进行新闻报道的那个域名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来进行商业行为的一种情况的, 所以说在法律层面呢是受到保护的。
所谓恶意抢注这种行为, 其实就是指注册人在并不是域名权利人的情况下, 却去大量注册那些和他人的知名品牌、商标以及企业字号相对应的域名, 然后拿去高价出售以谋取利益如何看待域名抢注行为大城群众说事,或者通过这种方式来干扰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秩序, 又或者去误导消费者, 而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如果要认定存在恶意抢注的情况, 就必须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首先是注册人对这个域名不享有合法的权益, 其次是注册或者持有这个域名的行为本身就带有恶意的成分, 最后是注册人为了获得利润、干扰市场竞争或者误导公众的目的而持有和使用该域名。
二、被抢注后的追回路径
1. 协商回购就是通过跟那个抢注册的人直接谈, 然后给他们付出合理的价钱。它的优点是时间用的少, 而且处理起来比较灵活。但是也存在缺点, 就是对方可能会趁机提高价格, 这就导致回购花的钱没法提前控制好了。
2. 域名仲裁是这么做的, 你需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者北京国新认证中心提交争议解决的申请, 审理周期大概需要60天, 裁决对双方是具有约束力的, 整体费用是要远低于诉讼的。
3. 在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 当事人应当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来提起关于域名权属纠纷的诉讼案件。这种诉讼途径通常适用于那些抢注方反抗非常激烈、涉及到多重权利相互冲突, 或者仲裁裁决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阻碍的复杂案件之中。
虽然走完整个流程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周期, 但是当事人对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如果不满意的话, 是可以依法提出上诉请求的。
三、事前预防建议
核心品牌域名, 这之中是涵盖了 .com 还有 .cn 以及 .xin 这些常见后缀在内的主要形式, 必须提前把它们批量注册好。
这里以 gname.xin 这种类型属于企业内部使用的品牌域名作为一个具体例子来看待的话, 如果该域名不小心被其他人抢先抢注去了, 那么随后需要进行回购操作所要花费的成本费用, 通常是当初注册时候所支付的费用的十倍之上, 或者是数十倍甚至是上百倍这么夸张的数量级。
我们应当建立起针对域名的监控机制, 并且要着重去留意商标变更的政府公告情况, 同时在新品牌发布之后的48小时到72小时这一注册窗口期之内进行特别关注, 最终目的是要在其他人之前完成防御性的注册动作。
在注册的时候, 把 WHOIS 隐私保护服务也一起启用。这样能够降低企业的域名信息被批量爬取的概率, 也能降低被针对性盯上的概率。
四、常见认知误区
先注册就拥有绝对权利, 这句话其实是不对的, 域名注册权并不等于商标权, 如果域名没有在商业活动中实际投入使用, 那么它就不享有商标法上的优先保护地位。
所谓的“抢注无法追责”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对于恶意的抢注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情节严重, 并且涉及到利用技术手段去批量爬取注册接口的情况, 那就可能会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所规定的相关条款。
核心结论如下, 合法注册这件事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恶意抢注行为是可以追究责任的。权利人应当把防御的防线往前推进, 需要主动完成核心域名组合注册的工作, 而不是等着事后再去被动地进行维权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