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域名抢注的认定与维权路径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和ICANN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也就是那个UDRP, 想要认定域名抢注行为成立的话, 是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

第一个条件是被抢注的那个域名, 跟权利人的商标之间存在着可能导致混淆的相似性, 第二个条件是注册的这个人对该域名不享有任何正当的权利, 第三个条件是在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过程中存在着恶意。

维权的根本办法就是要把事情交给CNAC也就是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纠纷解决中心去处理, 或者把材料交给NICS申请仲裁, 也可以在有管理权的法院那里提起民事诉讼。这就是核心路径。

四个经典案例解析

案例一:Yahoo!诉域名抢注案(2000年)

YAHOO.COM这个域名以前是由注册人来持有的, 并且当时被拿去做了一回出售要约。法院经过审理判定, 这样子的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 同时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于是判决让对方赔偿了65万美元。

因为这个案件的存在, 所以在确立了关于域名抢注里面那个“初始恶意的举证标准”, 它就变成了一个标杆判例, 对后续那些UDRP仲裁案件产生了影响。

案例二:"小米"域名纠纷(2015年)

小米科技公司这边发现了有好些个跟 xiaomi 这个字眼有关联的域名, 这些名字都被别人抢注去了, 然后这些人还借着这些域名去搭着卖那些商品。所以, 这家企业就走那个 CNAC 仲裁的那个路子,它是按照 UDRP 里面有恶意注册这一条规定来的, 最后很成功地把核心的那几个域名给夺回来了。

除此之外, 它还在走民事诉讼的这个途径, 要把赔偿的钱给追究回来。从这个案子大家就能看出来, 要是能把好几种维权的路子并行着一起来用, 那是能够让那些争议解决得更快一点的。

案例三:茅台"moutai.com"长期诉讼(2018年)

贵州茅台就moutai.com这个域名自2000年起持续进行诉讼, 历经多次仲裁与法院判决。最终法院认定抢注方构成恶意持有, 判令转让。此案历时近20年, 反映出域名争议中“时间成本”是权利人最大的隐性损失。

案例四:苹果诉"applewatch"抢注(2015年)

域名抢注著名案例盘点:那些让企业损失千万的经典纠纷与教训(图1)

苹果是在WWDC发布会召开的前面那个阶段, 才发觉applewatch.com这个网址被人给批量抢注了的, 然后呢苹果是通过NACN仲裁的方式, 在30个工作日里边就把域名给收回来了, 这样就避免了因为新品发布可能造成的品牌混淆, 这一个案件呢是体现了那种“事件驱动型”抢注所带有的突然发生的特征, 同时也说明了快速响应的机制是多么重要啊。

维权操作要点

路径 受理机构 周期 适用情形
行政仲裁 CNAC / WIPO 30–60工作日 恶意抢注、证据充分
民事诉讼 有管辖权法院 6–24个月 需高额赔偿或仲裁驳回
协商回购 双方直接谈判 视谈判 低成本快速解决

在去申请仲裁之前, 有几件事是必须要先做完的, 第一件事是要把证明商标权属的文件准备好, 第二件事是针对那个抢先注册的人, 他们是没有正当权利的这一个情况, 要把证据固定好, 这里面包括要用WHOIS记录这样的东西, 还有网站内容的快照, 第三件事呢, 是要形成一个关于恶意的完整证据链, 这个链条里要包含出售的记录, 以及那些仿冒页面的内容。

预防策略

1. 对于核心品牌词, 无论是中文、英文还是拼音的形式, 都在主流的后缀域名比如点com、点cn以及点com.cn上面完成了防御性的注册行为。

2. 在每个季度的头一个月份, 也就是第一季度, 做一次关于域名这类资产的核查事情, 同时还要去盯着那些长得很像的、新注册出来的域名的动态消息。

3. 在gname.xin等域名服务平台设置到期提醒与续费锁定, 从而降低因为疏忽而被第三方抢注的风险。

4. 要求那些持有最核心域名的主要人员去签一份关于竞业限制还有保密方面的协议, 好让公司内部的人别出于坏心思把域名搞出去卖掉。

关键提示

那个域名抢注的维权工作, 有效的那个时间窗口期, 一般通常都是限制在注册完成之后的两年之内, 这个是专门针对那种UDRP里面提到的初始恶意情况去提供举证用的时效规定的。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之后, 进行仲裁的难度就会明显地变得很大, 同时打官司的这个周期也会随之被拉长不少。

所以最好是能够建议相关的企业, 要把那些域名的资产, 非常直接地把它们纳入到品牌保护的一个年度预算里面去安排好了。而不是非要等到那些具体的纠纷都已经发生了, 才去做那种比较被动的一些应对动作。

(本文是根据2017年版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还有ICANN的UDRP政策, 再加上那些公开的裁判文书整理出来的。对于具体的个案, 请务必以最新的法规与司法实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