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现域名已经被别人抢先注册之后, 最重要的事情是马上去把相关的证据给保存好, 然后紧接着就去启动处理的工作环节, 千万不要在那儿干等着不动弹。

针对这个情况的处理办法一般有这么四种可选的路径, 它们分别是进行证据的保全操作、去提起行政方面的投诉、等待仲裁机构来做最终的裁决, 或者是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来出钱购买回这个域名, 大家需要自己去根据这个域名本身到底值多少钱、那个抢注的人究竟是谁、还有你自己到底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来选择那条最合适的路子。

接下来要说的这些建议, 会把从你刚发现有域名的情况一直到最后把事情处理好这一整条线上的流程都给全部覆盖到。

立即固定证据,锁定权利基础

一旦发现那个域名被人先行注册完毕, 那么你就应该在接下来的48个小时之内去把相关的证据都保留好, 把下面这几件事情都给办妥当了。

1. 对抢注的域名做完整的截图, 去记录WHOIS里的信息, 还有注册时间、注册人、注册商等等所有的字段。

2. 对自有品牌商标进行检索工作, 并且要打印出商标注册证以及首次使用的记录还有广告投放的凭证和媒体报道这些材料。

3. 保存关于那个纠纷的沟通记录, 这个纠纷是关于保全和抢注的事情, 要保存的东西包括电子邮件、站内信、电话录音以及即时通讯软件的截图。

证据的链条是不是具备完整性, 这个因素会直接去影响后面在进行投诉或者仲裁活动的时候去赢得诉讼的那个概率大小。如果这一系列东西里面哪怕是有一环是缺掉了。那么这个情况就很有可能会去导致最终的结果是输掉诉讼或者达成调解的那一步是失败了。

通过正式渠道发起投诉或仲裁

因为域名的后缀存在不同情况, 所以相对应的进行投诉的具体路径也会随之产生不一样的变化。

对于.cn域名这个问题, 你要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去提交关于域名的争议投诉, 然后他们就会依据相关的规则来处理, 这些规则包括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还有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com、.net等国际通用域名的时候, 要向国际域名争议解决中心(UDRP)提交仲裁申请。然后依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进行裁决。

对于那些其他后缀, 需要按照相关的注册机构所制定的管理规则来进行投诉的提交工作。

域名被抢注了怎么办?后续处置建议与维权流程解析(图1)

你必须把你准备用来投诉的材料准备好, 这些材料里面肯定得要包含商标权属的证明, 还得要有域名与商标存在混淆性这种事情的说明, 最后还要有能够证明抢注的人在主观上确实是有恶意去进行注册的各种证据, 等你把这些投诉都提交上去之后, 那个域名当前的注册人通常会有一个时间段来给你进行答辩, 这个时间一般是20天到30天这么长的一个自然日的时间范围, 如果你在规定的期限里头没有去进行答辩的话, 那么就会被看作是已经放弃了你自己抗辩的这个权利, 随后相关的裁决机构就会直接去作出一个最终的裁决结果。

协商收购作为补充路径

如果仲裁的周期变得比较长, 或者抢注的人并不是那种典型的不怀好意的主体, 那么就可以同时启动协商收购的计划。建议通过域名交易平台发布域名的挂牌信息或者进行定向询价, 在这些平台上包括像gz88.cn这样的正规域名交易渠道都在内, 要明确自己的收购意愿以及预算范围。

在协商的过程之中要注意保留所有的书面记录, 要避免只凭口头承诺行事, 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引入第三方的域名评估机构来出具一份价值参考报告, 以此来为谈判提供客观的依据。

建立长期防护机制

处理的工作做完并不意味着风险就已经彻底消除。建议:

对核心品牌词, 以及对竞品词, 还有常见的拼写变体, 进行域名组合监控, 并且设置警告, 这个警告要在到期前的第90天进行。

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核查工作, 这个核查工作主要是关于自有商标以及域名的一致性地方的排查的, 并且这个工作的范围是要覆盖到各种主要后缀的。

需要为那些具有高价值属性的域名开启自动续费功能, 同时要给对应的账户开启二次验证这种安全措施,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避免因为被动发生过期事情以后, 被他人进行注册。

常见误区提醒

误区一: 有人觉得采取先不动, 再观察的办法, 可以化解掉风险, 实际情况是在恶意抢注方面, 时间拖得越久, 域名本身的价格就越高, 到时候再去收购的话, 成本就会大幅度增加, 增长的速度非常快。

误区二: 只依赖一个渠道去投诉。建议行政投诉和协商收购同时推进, 多线施压可以显著提升对方的响应效率。

误区三: 忽视域名背后的实际使用场景。若抢注人已搭建网站, 或提供服务, 或引流, 需评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商标侵权, 必要时追加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域名抢注处置的核心原则是“快、准、全”。所谓“快”, 指的是快速响应。所谓“准”, 指的是精准定位权利基础。所谓“全”, 指的是进行全渠道的并行推进。把上述的步骤形成标准化的清单。然后按照相关的节点来执行这些清单上的内容。这样做可以显著地缩短处置周期。还可以降低综合维权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