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那些别人都知道了的商标当域名这件事, 在法律上明明白白就被说成是坏心眼的行为。权利的主人能够靠着《商标法》还有 《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 《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这些规矩去要说法, 并且求帮助。下面从认定标准、解决途径、预防措施这几个角度, 把所有维度的维权路径和操作要点都说得清清楚楚。
一、我们要弄清楚到底什么样的人会被认定为是在搞恶意注册这一回事。
按照中国国际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所适用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当中的第五条规定, 要断定某个域名的注册行为构成了恶意, 就必须去满足三个条件, 而且这三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
(1)被投诉的那个人所使用的域名的名字,和这个投诉人自己拥有的商标相比大城群众说事, 是同一个东西, 或者是长得非常像, 就像到让人分不清到底是谁的东西一样。
(2)这位投诉者, 对于眼下这个域名来说, 他是不享有任何一项合法的权利的, 同时呢, 他的正当利益这块儿也是一点都没有沾上的。
(3)被投诉人进行注册域名的这个行为, 以及被投诉人之后实际使用到这个域名的那些情况, 全部都是出于一种恶意的动机。
在实际情况中, 大家经常看见的一些恶意情况, 包括这样的, 就是为了去拿到不应当得到的利益, 把含有别人的商标的域名, 以非常高的价格卖出去, 或者租给别人, 并且对方还是那个商标的权利人, 又或者是去批量地注册, 这些里面包含了多个其他人的商标的域名, 再有就是故意地在域名里面嵌入别人的商标, 目的是为了制造混淆, 目的是为了让互联网上的用户产生误导,还有的是抢注知名商标域名, 注册了之后, 根本就没有实际地使用, 同时也拒绝提供真实的、准确的注册人的联系方式, 以上这些情况, 都是可以当作是认定恶意的参考依据的。
二、争议解决途径
(一)域名争议行政投诉
权利人把带有投诉内容的书面文件交给CNDR, 专家组会在收到全部材料之后的60天里面做出决定, 这个决定的样子可能是把有争议的域名转到投诉人的名下, 或者保持域名的现有状态, 又或者直接驳回投诉。
被投诉的人必须在接到通知以后的15天时间内提交书面的回答材料, 如果被投诉的人耽误了时间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回答, 那么这种做法并不会妨碍专家组根据目前手头已经有的材料单独地作出判断。
(二)民事诉讼
权利人需要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 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一个侵权之诉。在起诉的时候, 权利人会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并且消除不良影响, 还要赔偿由此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是多少, 一般会按照权利人实际受到的损失来确定, 或者按照侵权人获得的违法所得来计算。如果这两个数字都难以准确计算的情况下, 就会由法院来进行酌定, 但是要注意, 法定的赔偿上限是500万元。
(三)协商处理
在启动仲裁或者诉讼之前, 权利人是可以直接联系到域名注册商的, 或者也是可以联系到域名持有者的, 然后进行协商, 通过给出合理对价的方式来让域名进行转让的, 或者是让持有人主动注销该域名的, 这样做的目的是用来降低维权所花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的。
三、预防与合规建议
(1)关于商标域名同步注册这个事, 核心的品牌价值巨大, 当企业要去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那个阶段的时候,也应该同时把相对应的那些通用后缀还有常用的那些后缀抢注知名商标域名, 给一并注册成域名下来这么做, 就是为了去建立并且要好好地去维护一个专门针对品牌域名的资产清单。
(2)我们会针对gname.xin这种新开放的域名后缀, 一直盯着看。这是怕别人先把我们的品牌名抢走注册了。然后那些人再来找我们要很多很多的钱买回去。
(3)定期开展排查工作, 每个季度利用Whois查询以及域名监控工具, 对名下全部商标是否已被注册为域名的情况进行核查, 一旦发现异常现象, 就立即启动维权程序。
四、关键注意事项
把投诉提交上去, 一直等到把裁决结果做出来, 这段时间里, 那个有争议的域名会被强制锁定。注册人不可以执行域名的转移, 也不可以修改DNS记录, 更不可以注销域名。另外, 投诉人必须确保他所提到的商标, 在出现争议的那个时候, 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准注册。
如果是没有注册的商标, 或者是已经过了有效期的商标, 就没办法作为国内域名争议投诉的权利基础。对于这些情况, 只能通过去法院打民事官司的办法,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主张保护。


